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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艺术品拍卖:用标准说话






[日期:2010-07-08] 来源:网络  作者: [字体: ]

日前,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第一个规程、中国拍卖行业的第一个行业标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悄然出台,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规程,不但受到了业内外人士的一致认可和推崇,更被认为是中国拍卖业进入以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为特征的新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

意义不逊于《拍卖法》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相对《拍卖法》是一个补充,更是完善。这个标准一经出台,文物艺术品拍卖界的同仁们都以欢呼雀跃来形容当时的心情。”6月28 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在京举办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暨执行承诺签字仪式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张延华表示,如果说1997年实施的《拍卖法》是整个拍卖行业的立足之本,那么此次出台的标准就是今后行业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依据。

在张延华看来,以往国内拍卖公司在文物艺术品的拍卖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标准,具体操作规则多是从国内外同行的经验中汲取而来,没有详实的可操作性规则。 “从过去的各自为战到如今的有规则可依,标志着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它的制定、颁布、实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甚至可以与《拍卖法》的颁布实施放在同一高度上衡量。”

据了解,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中国拍卖行业恢复发展23年、内地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发展18年来的第一部行业标准。该标准对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的拍卖图录、委托竞投等重要术语做出了界定,规定了拍卖活动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标准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结合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实践,对拍卖程序中的拍卖标的征集、鉴定与审核、保管、拍卖委托及拍卖图录的制作、拍卖会的实施、拍卖结算、争议解决途径、拍卖档案的管理等主要环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便于拍卖企业直接依据标准开展经营活动,便于拍卖各当事方积极参与拍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规程》的出台既能够代表广大拍卖公司的意愿,同时也顺应了当前市场的需要。”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寇勤坦言,即便自己拥有双重身份,但无论作为行业协会的一分子还是拍卖企业的负责人,对于这份《规程》的态度都是期待和认可的。“中国的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目前需要做的不是无限制的扩大和增长,而是进一步规范。标准的出台,也许不会对平时操作规范的企业产生太大的影响,却可以对那些操作不规范、市场信誉差的拍卖行造成一定的压力,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行业轮动效应,使拍卖企业更加优化。”

内容详尽,注重细节

纵观整个《规程》,重视细节这一特点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从拍卖的术语和定义,到拍卖标的的征集、鉴定、保管,甚至是拍卖图录的制作,《规程》针对上述拍卖实践操作中的重要环节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一位业内人士将这份《规程》的细致程度形容为“武装到了牙齿”。而这种细致也凸显出《规程》较强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

“拍卖本身就是一项很细致的工作,作为一个中介服务者,尤其要考验的是拍卖公司的服务。拍卖的一系列环节其实都能体现出拍卖公司的服务水准。”中拍协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温桂华认为,规范化经营一直是多数拍卖企业追求并为之努力的目标,而细节的标准化则更有助于企业的日常操作与管理。“以库房管理为例,对于文物艺术品这样的特殊标的,库房的管理是其拍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规程》的第七项就‘拍卖标的的保管’做出了极为详尽的规定,里面诸如管理层也不能随意进入库房这样的细节就是对拍卖公司的内部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虽然有些规定是比较基本也是所有拍卖公司必须要做到的,但对于新的拍卖公司而言,拿着这份‘标准’,就知道在库房管理方面究竟该如何下手了。”

据了解,在《规程》中,诸如上述拍卖流程中的操作性细节还有很多。此次《规程》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寇勤认为,《拍卖法》中只有几句话提到了文物艺术品拍卖,即保证金与企业人才部分,是一种“粗线条”的法律规定,而此前各公司在拍卖图录中出具的“拍卖规则”也是以企业为制定主体的“个性化”准则,《规程》的出台则打破了此前文物艺术品拍卖没有行业标准、缺乏具体操作依据的局面。

“这正是《规程》是《拍卖法》的补充与完善这一说法的有力证明。”张延华认为,《拍卖法》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细致到拍卖的每一个步骤,它只能从框架上、规则上提出要求。因此,《规程》就是在《拍卖法》的框架下出台的一套具有操作性的行业规则。

还靠行业自律

尽管《规程》的规范性和细致性都受到了业内外人士的认可,但还是有人对这份非强制实施的行业标准表示了自己的担忧:有标准可依,有规程可循,这对于文物艺术品拍卖甚至是整个拍卖界都是一次里程碑式的飞跃。不过,习惯了各自为战的拍卖企业会心甘情愿接受这样的规范吗?这份行业标准的力度又究竟有多大呢?

对于这一疑问,《规程》编写的组织者、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主任王雁南用4个“作用”予以回答:“尽管这只是一部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标准,但对于文物艺术品这样一个历来以‘小家庭作坊’式沿承下来的领域来说,具有积极的示范性、引导性作用;对于打破拍卖行业粗放型、经验型经营传统的局限性,走向现代化、国际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规范性作用;对于帮助消费者认可拍卖公司的服务质量,起到了提供基本参照标准和条件的作用;对于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更好地规范操作和规避法律风险,起到了基本保障作用。”

“企业要办好,除了在大的框架内遵守法律之外,同时必须走标准化之路,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今后我们还将陆续出台拍卖行业一系列标准,目前正在搭建标准体系框架。”张延华透露,中国拍卖行业将走上一条标准化的道路,通过企业自觉遵守标准,逐步使社会对拍卖行业有一个正面的全新认识,真正了解拍卖是怎么一回事。一方面遏制住不规范的拍卖行为,一方面通过标准的出台,让更多人能清晰地了解拍卖程序,让更多的业外人士对此也有所了解,从而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法律专家邱宝昌则认为,今后协会应该从法律层面对违规的企业进行行业处罚,并将其纳入未来的行业规划。“与‘商品房买卖’政策类似,此前并没有规则来规范这一领域,但后来行业协会出台了与商品房买卖相关的一系列规定,并得到了广泛认可,这说明规定顺应了市场的需求。同样,《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也是在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空前繁荣的大背景下出台的,也是应了市场之声。下一步,协会应该加大规则的实施力度,通过进一步的行业规定处罚实施不力的企业,从而对企业产生更直接的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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