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山东济南某古玩市场内发生一起盗窃案,古玩店主刘先生收藏的几件宋代瓷器失踪。经警方调查发现,案犯是店主交谈甚欢的“藏友”。
2015年3月15日上午,济南天桥某古玩市场业主刘先生像往常一样上班营业,然而当他打开店门的一霎那便傻了眼,摆在店铺最显眼位置的几件“镇店之宝”全都不翼而飞,店铺正中位置上的博古架也空空如也,总共8件古董瓷器全部丢失,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瓷器均是其2003年到2005年间奔波各地花费30余万元淘回来的宝贝。回过神来的刘先生急忙来到南村派出所向警方求助。
案情重大,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立即将情况向分局汇报,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刑警大队二中队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围绕此案全力展开侦查工作。
专案组民警首先调取了刘先生古玩店所在市场内自3月14日下午至3月15日一早近16个小时、数10个摄像头拍摄的监控录像,经过数十个小时的认真查看和比对分析,一名身着灰色夹克、绿色裤子,脚穿白色花边鞋的平头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此人14日下午4点50分左右只身进入该古玩市场,5点30分离开古玩市场时身上却多了一只装满东西的布包,行迹非常可疑!经刘先生辨认,这名男子曾在案发前连续2天到自己的店铺内做客,交流古玩鉴赏心得,因说话特别投缘,3月14日中午两人还一起在刘先生的店铺里吃了便饭,其间,正是刘先生向这名男子炫耀了自己店中收藏的几件宋代瓷器,介绍了这些瓷器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看到录像中的情境,刘老板直言悔不当初,很可能由于自己轻信于他人,引狼入室,才造成了这次巨大的经济损失。
锁定嫌疑人后,专案组民警通过调取该古玩市场周边监控录像,顺着男子离开的方向一路追击,终于在距离案发地点2公里处的某宾馆内发现了该男子的踪迹。宾馆住宿登记显示该男子名叫戴某,还有一名女性与其同住,但两人已于15日早8时离开宾馆。为了尽快找到嫌疑人踪迹,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一组继续调取宾馆周围监控录像,寻找嫌疑人戴某和宾馆同住女子的相关情况,以期获取嫌疑人线索;另外一组对济南及周边地区的几大古玩市场进行走访,寻找被盗古董的踪迹。
通过调取宾馆内监控录像,民警发现该男子离开宾馆后乘坐出租车前往济南市长途汽车总站。同时根据调查,专案组民警找到了戴某的工作单位,并且见到了戴某本人。然而,令民警深感错愕的是,戴某本人不仅外形特征与监控视频中的犯罪嫌疑人差别较大,而且经过走访了解戴某的亲友和同事,戴某14日的活动并不具备作案时间。会不会是嫌疑人盗用了戴某的身份信息?专案组民警由此推断,嫌疑人具备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同时,与嫌疑人同住的女子因没有留下任何身份信息,对该女子的相关调查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民警遂对此前进行的一系列侦查工作进行重新梳理,再次走访嫌疑人登记住宿的宾馆时,女服务员向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嫌疑人离店时曾向她打听过附近有没有寄快递的地方,女服务员当时向其推荐了位于长途汽车总站的一家快运公司。
果然,在该家快运公司内,专案组民警通过监控录像确定了嫌疑人曾于15日上午向天津市邮寄了一只包裹,快递信息显示15日下午4时在天津市该包裹已被签收取走。同时,专案组民警获取了嫌疑人邮寄包裹时登记的手机号码。
专案组民警到达天津后,立刻来到天津市长途客运站快运提货点,查找监控后发现,包裹的提货人正是嫌疑人及其宾馆同住女子!但拨打嫌疑人留下的手机号码,却显示手机已处于关机状态。
专案组民警再次分组行动,一方面查找嫌疑人及其宾馆同住人魏某娟在天津的社会关系,摸排嫌疑人有可能藏身的地点,一方面在天津市的古玩市场附近蹲守,防止犯罪嫌疑人销赃。
3月18日、19日是古玩市场的固定交易日,在连续蹲守了两天两夜后,3月19日晚19时,在排查古玩市场附近的某宾馆时,民警一进大厅就发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嫌疑人及其同住女子正在大厅内。民警迅速上前,将两人当场抓获归案。随后,民警在该宾馆房间内找到了被盗的8件古董瓷器。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叫刘某兴(男,25岁,天津市宝坻区人)。2012年底,刘某兴通过各类电视节目获知目前国内古玩市场价值昂贵后,便产生了盗窃倒卖文物发家致富做“土豪”的想法。为了能够窃得文物真品,刘某兴在天津市鼓楼古玩城内的一家酒店内长期租房,每日早出晚归到市场内古玩店与古玩商研讨学习文物方面的知识。
2015年3月13日,刘某兴感觉时机成熟,便乘车赶往济南了解济南古玩市场的情况,并使用其捡拾的戴某的身份证信息在济南登记住宿。3月15日,刘某兴来到济南某古玩市场刘先生经营的店铺内,利用在天津古玩城所学知识获取刘先生的信任后,乘刘先生不备偷配钥匙,随后实施作案,盗走刘先生店内8件古董瓷器,本想将瓷器运到天津后销赃,没想到这么快就落入法网。
此外,刘某兴又供述了其于2015年2月27日,在济南某通讯城内盗窃手机5部、平板电脑1部(涉案价值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同时,经过民警调查,与刘某兴同住的女子名叫魏某,但魏某却对刘某兴的犯罪行为毫不知情。
据了解,由于刘某兴对文物的“特殊爱好”,其曾于2013年5月盗窃济南商河文物局青铜器仿制品,涉嫌入室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此次是其出狱后的再次出手,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目前,被盗瓷器的鉴定工作仍在进行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兴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