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是景德镇陶瓷经济的基本概念。它的内涵既模糊又清晰,因为"件"不是指通常意义上的件,不能点数,人们一时不易弄清楚,而又为景瓷从业人员和中外瓷商历来所认同。
"件"是由诸要素组成的景德镇器类如瓶、缸、壶等的计量单位。它与生产管理、工资、价格有直接关系。为了方便,使用中常常直呼多少"件",而不提诸要素中的数据。
一、"件"的内涵
不少研究者曾从不同角度对"件"作过有益的探讨。我们认为,"件"的内涵主要有三点:第一,是琢器类器规格的计量单位;第二,它表示成瓷的难易程度;第三,它便于制定生产定额、工资和价格。这三者是统一的互相关联的。具体陈述如次:
第一,是琢器规格的计量单位。景德镇琢器种繁多,器型复杂,每个品种又由口径、底径、腹径、外高、内深、重量、容量等要素组成。因为以一个要素来说明它的规格是不全面的,所以把这些要素综合起来,组成统一的计量规格,作为通用的计量单位,景德镇历史上命名为"件",并且沿用至今。
第二, "件"表示成瓷的难易程度。琢器多为赏、用结合的工艺品、陈设瓷。琢器类瓷器同一品种有多种器型,同品种同器型又由系列产品组成。品种、器型可变性大,很大程度上依靠手工来完成,技艺要求较高。因此,无论在配方、制坯时,还是手工装饰时,"件"数愈大,技艺要求愈高,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愈多。更为重要的是,瓷器是"火的艺术","件"数愈大,愈难烧成。大"件"瓷器不仅占窑位大,而且容易出现"乔扁损挫之患"。烧大"件"瓷器"必倍其坯式,较劣取优"。琢器成瓷难这个特点,是采用"件"作为计量单位的内在根据之一。相对而言,圆器器型比较规范,制坯技艺相对简易,烧成上也比较也掌握,便于采用机械化、半机械化操作,这样以一个主要特征就可以定出它的计量规格标准。如盘、碗类可以某寸口径计量,不必用"件"
第三, "件"的主要功能是便于制定生产定额、工资和价格等。历史上,琢器类之工资是以器物之件数计算"②。
琢器类之所以采用计"件"工资制,是由上述第二点所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随"件"大小的递增而递增。据调查,本世纪四十年代做一夫坯③为一银元,而每夫坯的个数,则是随着"件"的大小而增减。如瓶类30"件"每夫坯420只,50"件"每夫坯320只,300"件"每夫坯36只。利坯(粗坯加工)则直接以"件"数的大小论价,利一只"中造"件瓶为8厘银子,50"件"则为1分2厘,100"件"1分8厘。1952年以后,国营企业逐步实行包月工资,在制定生产定额和工资政策时也作为依据之一,但"件"在工资方面的作用明显降低。我们认为,为了充分调动技艺人员的积极性,切实实行按劳分配的政策,以"件"制定生产定额和计算工资,对景德镇陶瓷生产的发展仍然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作为琢器规格标准的"件",是作为商品瓷确定价格和税收的依据之一。一般说来,质量等级相同,同一品种,"件"大的,它所耗费的生产成本、流通费用、税金也越多,所以景德镇的瓶、缸、壶等均以"件"论价。历史上,该类商品销售税,正如向焯在《景德窑业纪事》中所述"瓶盖以圾数为准"④。
"件"作为琢器计量单位,有它的合理性,按"件"计算,简便了生产定额的制定,商品瓷成本核算和价格的拟订。这正是它产生、沿用的根本原因,在景德镇瓷业经济活动中,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在一些厂家等生产琢器的瓷厂中,仍然是制定生产定额的依据。
二、"件"的比例关系
为了适应瓷业发展和外贸的需要,在总结传统经验的基础上,景德镇陶瓷工业局于1955年制订颁发了统一的瓷器规格标准,以后又总结新的实践经验,作了几次修订,这些规格标准,都把"件"作为计量单位断承了下来,并对它的各个要素定出了明确的数据,从面使生产、销售有了统一的依据。
在组成"件"的诸要素中,任何一个要素不能离开其他要素孤立存在,它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但在诸要素中必有一个要素起主导作用。经考查,瓶类一般以高为第一要素,在造型设计时,先确立一定的高度,再考虑与之适应的宽度范围,然后考虑与之协调的口径等数据,及造型所需要的线形变化,形成一个完美的艺术品。这里,外高与腹径有允许伸缩幅度,即在要可变范围内,同一外高有若干允许结合物腹径;如扁肚瓶则同一腹径,有若干允许结合的外高⑤。缸类产品,主要是以口径为第一要素,一定的口径有若干高度与之相适应,这种比例关系是在一定的变化幅度之内的。如80"件"莲子鱼缸口径8英寸,外高7英寸;100"件"莲子鱼缸口径10英寸,外高9英寸,口径与外高各增2英寸。
瓶类从单'件"、双"件"、5、10、100以至千"件"、万"件",其中有些"件"并没有制订严格的规格标准,而断续靠传统经验,如90、110、180。。。。。。"件",这些大于或小于规格标准型号就被归入相近的规格之内,并冠以大小说明之。如大100'"件"、小100"件"、大折半(150"件")、小折半(小50"件")之类。1.48米---1.50米高叫千"件",2米高叫万"件"。这种大型特大型花瓶,在决定高度之后,其他比例关系在造型设计上当然是要协调的。设计制作者对产品的工艺要求、造型美和经济效益是要作统筹考虑的。瓶类的"件"与高度呈对应的递增关系,而其他要素的数据则是在一定幅度内作不规则的变化。
景德镇瓷器规格标准 1975年
英寸高度
300件宝字瓶 24.0
200件宝字瓶 20.0
150件宝字瓶 18.0
100件宝字瓶 14.0
80件宝字瓶 12.0
50件宝字瓶 10.0
上表如果加上传统的250"件"和120"件",那么,"件"的对应高度则是以2英寸递增的。由于高度的递增必然带来其他数据的递增,因此高度递增2英寸,而"件"的大小则以20至50的幅度增长。
三、"件"的历史演变过程
"件"这个词几经演变,已不能望文生义。这使得许多人对它既然熟悉又陌生。正如《景德镇陶录》所说:"'圾'用'件'之类虽土著犹参问乃得也。"⑥因此,有必要把“件”的历史演变过程作一考察。
"件"起源于南宋景德镇仿哥窑的""百圾碎"。《景德镇陶录》说:"古哥窑色好者类官(窑),亦号百圾碎。"⑦"陶瓷有圾称者(俗作件),自五圾起以至百圾五百圾千圾如尊叠盆缸之类。按字书圾与岌通,危也。则以圾称谓其危而成难也,帮圾数愈增,则愈难陶成。"⑧这里清楚地说明了"百圾碎"转化而来的以"圾"作为计量单位的历史内涵及"圾"即"件"。《景德镇陶录》是清代嘉庆时成书,这本书由师生两代人完成,得到当时浮梁县知事的支持,经过当时许多专家的鉴定,内容翔实可靠。
轻工业部陶瓷研究所编著的《景德镇陶瓷史稿》认为:"景德镇从以信住到现在,对于尊叠盆缸之类,其大小以'圾'称。圾读作件。。。。。。所谓'百圾碎'也就指其适中者而言。这个名称起于宋代代之哥窑,景德镇仿哥窑后,即沿用它⑨。"
傅振伦先生在为《陶说》作注释时也同意《陶录》中关于圾俗作件的论述,并引用《陶歌》中"五百圾、千圾皆大器"作佐证⑩。《离骚》有"高余冠之岌岌兮"之句。《辞海》认为,圾与岌通,都是高危之义。以上都说明,百圾以上的大器,不易烧造。
欧阳世彬先生查证,直到清代光绪时木刻本《景德镇瓷器统捐局饬定瓷器统捐新章及茭草章程》中的琢器类仍采用"圾",而在同时的何运昌行手抄《广邦新章》(光绪二十九年)却用"件"。约在清代末期、民国初,在分私文书中才采用"件"⑾。圾之所以转化为件,一是方言假借,二是习用意义上的相通。
综上所述,"圾"起源于南宋仿哥窑之后,至迟在清代嘉庆时就"圾""件"通用,民国以后"件"代替了"圾"。
四、"件"讲"胭指"是什么意思
"胭脂"是说英制中的英寸,因为方言音译不准而以讹传讹。其实,它是"件"的计量尺度,而不是"件"本身。理由于次:
1、方言音译不准。英制中的英寸原文是inch,经广东客商方言转译,其音与景德镇方言"胭脂""烟子"接近。当时国际上盛行英制量度,为了适应外贸的需要,景瓷采用了英寸这个量度。"从明代后期起,欧洲已经开始畅销中国瓷器,到清初的十七世纪晚期,达到了高峰。""十八世纪前期,欧洲很多国家都被允许在广州开设贸易机构,最早获得这一权利的英国东印度公司(1715年)。"⑿由此可以推论,"件"采用英寸作为量度,在十七世纪末到十八世纪初这个期间。同时,景瓷圆器也采用英寸量度。
2、 "胭脂尺"的混同。不少人把一种四面长方形折算尺说成是"胭脂",这种尺以多漆为胭脂色而得名。其实"件"的量度。
3、我们从李雨苍先生的《计件换算表》得到启示,把它和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颁发的《景德镇瓷器规格标准》(1975年)两相对照,证明"胭脂"(烟子)就是英寸。
4、 许多瓷业老人提供的"胭脂"数据与上述景瓷规格标准是一致的。
"件"讲"胭脂",是指"件"的大小以其主要特征高度或口径英寸的数据而言。
说到这里,"件"到底是什么呢?
"件"是景德镇琢器类瓷器大小和成瓷难易的综合性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