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釉瓷最早出现于唐代安徽淮南寿州窑,河南密县西关窑、郏县窑、陕西铜官窑、山西浑源窑、河北曲阳窑、湖南长沙窑也都有烧造,其中以寿州窑黄釉瓷最为著名。当然,这种黄色距离正统纯黄色还相去甚远。当时越窑青瓷是社会主流产品,而黄釉不过是少量的附属物,应归类于青瓷系列。施釉工艺、配方相同,但在不同的窑室气氛下,三价铁离子产生了不同的呈色现象,派生出了黄釉品系。宋、元时期黄釉长期停滞不前,只是在辽三彩瓷上色彩更加鲜明。
纯正黄釉器出现于明永乐年间,以铁为着色剂,用氧化焰低温烧成,呈色淡,釉面薄。宣德黄釉釉面肥厚,釉色娇嫩。始于弘治时期的“浇黄”釉瓷因施釉法是将釉料直接浇在白釉瓷器上或素胎上,故得名。它代表了黄釉器的最高水平。
自明初御窑厂烧造出了黄地色釉瓷(以下简称“黄地”瓷),就严禁民间私造。《明英宗实录》卷161记载,正统十一年(1446年)时下令:“禁江西饶州府私造黄、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瓷器……首犯凌迟处死,籍其家赀,丁男充军卫边,知而不告者,连坐。”其中放在第一位的就是黄釉。法典既明确又严厉。说明自明初以来色地釉瓷就被皇家以法典的形式确定为御用瓷,尤其是黄釉瓷,成为各朝例制。至今未发现过有民窑器物的存在。
封建社会尊卑有序,等级森严。皇家对颜色釉瓷的垄断,也抬高了官窑颜色釉瓷的身价,限制了民窑颜色瓷的发展。清代色地釉瓷的使用,以法典的形式更加明确地固定下来,成为祖制,不得僭越。《大清会典》记载宫中在用瓷方面,不但祭器的形式有严格规定,日用瓷的颜色、纹饰和数量也按宫廷中人员身份、等级加以明文限制。《国朝宫史》卷十七记载了后宫用瓷标准:
皇太后、皇后用里外黄釉器;皇贵妃用外黄内白器;贵妃用黄地绿龙器;嫔妃用蓝地黄龙器;贵人用绿地紫龙器;常在用绿地红龙器;答应用各杂色瓷器,皇子、福晋用各色瓷器。皇子侧福晋用各色瓷器不分等级,后宫人都可以用。在数量上等级越高数量越多。皇太后、皇后各拥有一千多件。皇贵妃占有百余件,妃子、嫔、贵人不足百件,常在就更少了,三十余件。由此可见,清代皇家典章规定之明确。此外,皇帝对巩固自己江山基业有特殊贡献的文、武重臣,颁赏一件黄色马褂,以示恩宠,嘉以殊勋,受领之人三叩九拜,山呼万岁,感激涕零。无限风光,世代相袭。可见黄色的至尊、至贵。 (编辑: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