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河中游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遗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北的大河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1972~1975年郑州市博物馆7次发掘,文化层分为6期,分属于仰韶文化的两个阶段和龙山文化,其中二、三期遗存的放射性碳素断代并经校正的年代,约为公元前3790~前3070年。
大河村遗址的发掘,揭示了秦王寨类型(即大河村类型)的丰富内涵,其中以多间相连的房址较为重要;增添了从仰韶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的证据;还提供了中原地区新石器文化与大汶口文化、屈家岭文化发生交往的史实。
大河村遗址仰韶文化房基遗址
第一、二期遗存
近似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或与之相当。有方形残房基1座。为木骨草泥墙和硬土居住面地上建筑。发现以罐和豆作葬具的幼儿瓮棺葬1座。
出土物主要是陶器,有釜形鼎、罐形鼎、浅腹盆、敛口钵、红顶钵、红顶碗、豆、小口尖底瓶、灶、甑、缸和器座等。彩陶施淡黄和白色陶衣,用黑、红或褐色绘彩,主题是圆点、弧线和钩叶组成的图案花纹。
大河村湾遗址出土 彩陶双连壶
第三、四期遗存
为仰韶文化秦王寨类型,它是大河村遗址的主要堆积,且很典型,故有人以此作为代表性遗存,另称为大河村类型。发现房屋建筑21座,分两类:一类是连间式地上建筑,包括2个、3个、4个单间再加套间,一次建造或逐步扩建而成,共发现4组。
房屋作方形或长方形。墙基多用挖槽垫基的方法构筑,起建墙壁先排插圆木立柱,柱间附加芦苇束,再以横木相连,用藤条或似草绳之物缠结牢固,里外涂抹草泥,最后用火烘烤使之坚硬。
大河村遗址房屋模型
居住面一般用沙质泥铺平抹光,也经烘烤。住房内一般都设有方形烧土台作为灶址。这类房屋的出现当是为了适应家庭生活变化的需要。
另一类是单间房址,共发现9座,7座为地面建筑,多作长方形,面积一般在二、三十平方米;还有方形和长方形的半地穴式房子各1座。窖穴共49个,主要是圆形袋状坑。
发现土坑墓37座,绝大多数是成人墓,均为单人仰身直肢葬,仅几座墓有很少的随葬品。另有小孩瓷棺葬61座,葬具是用鼎、大口尖底器、豆、罐、盆、缸分别组合而成。
大河村人的生产工具
出土各种遗物350多件。陶器主要有鼎、盆、钵、壶、瓮、罐、豆、甑、缸、大口尖底器等。彩陶花纹有六角星纹、太阳纹、网纹、∽纹、图片纹等。
大河村遗址 彩陶盆
三期的繁缛,多白衣、复彩;四期的图案简单,不见白衣彩陶。
第四期陶器变成以灰陶为主,还出现大口绳纹罐、斜沿线腹盆等,表现出向龙山文化过渡的趋势。第四期的陶尊、背水壶和陶锅,分别与大汶口文化、屈家岭文化相同或相似。
大河村遗址 彩陶罐
第五、六期遗存
共发现窖穴51个,墓葬7座。在长方形土坑或废窖穴中有人骨,似原为捆绑埋葬的。陶器以灰陶为主。
第五期以鼎为炊器,属早期龙山文化;第六期新出现了鬲、斝和甗,属河南龙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