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皓
洪皓(1088—1155年),字光弼,江西乐平洪岩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他在任秀州(今浙江嘉兴)司录期间。恰逢郡遇大水。他挺身而出,自作主张扣留了路过浙东进御朝廷的纲米。并以“拯荒自任”将郡存库粮全部发光,以致民众称他为“洪佛子”以后,又升任知泗州兼淮南(今均属安徽)东京路等抚谕使。
宋室南渡以后。洪皓多次建议朝廷抗金,但宋高宗还是采决了议和。建炎三年(1129年),洪皓领礼部尚书衔,授大金通问使出使金国议和,他到金国后,遇到了令人难以忍耐的侮辱。金国竟然强迫他在其傀儡刘豫治下做官,同时用死刑来恐吓他。洪皓表现非常坚定,他愤慨地表示:“不愿偷生鼠狗间,愿就鼎镬无悔!”金人在十分恼怒的情况下,将他流放到极北的冷山(今黑龙江阿城北),企图用艰苦的生活来逼迫他投降。
从此,洪皓开始度着一千年前汉代苏武牧羊式的生活。冷山“地苦寒,四月草山,八月已雪,穴居百家”。洪皓在那种艰苦的情况下,丝毫没有动摇他回归故国的信念。大雪天,柴火烧尽了,他就捡马粪燃烧取暖;粮食不足,就炒面充饥。他在囚禁生活中写了许多诗。如《念母》云:
复命无由责在身,
可堪甘旨误慈亲。
飘零殊异三年宦,
遗肉知存愧饿人。
又如《药名一绝》云:
独活他乡已九秋,
刚肠续断更淹留。
宁知老母相思子,
没药医治白尽头。
还有他在《食肉次韵》写道:“肮脏无聊但独愁,未甘降服作秦囚。”这些诗,表现了他思念故国的情感和不可屈服的意志。后来金人用高官厚禄来收买他,也被遭拒绝。当他听到岳飞被害的消息,十分愤慨,曾用蜡书告诉南宋朝廷:岳飞是金人最畏服的一员大将,他的被害是大宋抗金中最大的悲哀。
洪皓在茫茫北国,度过了十五个春秋,直到绍兴十三年(1143年)金主因生太子实行大赦,他才回归故国,这时他已年近六十了。宋高宗和韦太后接见他称其为“人过苏武”“忠贯日月”,即任他为徽猷阁直学士。但他第一件事是责问秦桧为什么要陷害抗金将领,由此又遭到秦桧等人的打击,被贬到岭南的英州(今属广东)。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昭雪还京都,逝于途中。洪皓死后,朝廷恢复他的徽猷阁直学士官职,赐鄱阳郡开国侯爵位,谥“忠宣”。洪皓学识广博,一生著作颇丰,有文集五十卷,以及《帝王通要》《鄱阳集》《金国文具录》《松漠纪闻》等。其中《松漠纪闻》专录在金国所见所闻,是研究女真族历史的一部重要文献。
吉林省古城伯都讷洪皓纪念馆
乐平洪岩洪公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