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之悠远深厚:李明创作媒介的文化积淀。
要想更好地解读李明的作品,理解李明艺术创作的价值,我们需要先追本溯源,从其艺术创作的基本载体——陶瓷(钧瓷)谈起。
陶瓷在严格意义上其实可以再区分出“陶”与“瓷”两个概念,其科技意义上的区别在于烧成温度和使用原料方面的差异;但在共性上,它们都是“土”与“火”的合成品。正因为这一点,使得陶瓷制品——最早主要指陶器,成为了人类最早通过人工作用使其物理、化学性状发生改变而创造出来的手工制品。
众所周知,火的使用是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重大事件,“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区分开”。而原始人类将刚刚掌握的火与随处可见可得的土相结合,便又一次收获了重大惊喜;这易散易粘、遇水湿软的土在火的作用下居然变成了其形可塑可固、可以盛放可以烧煮的陶器了。由此,人类社会又向前行进了一步。恩格斯就曾经指出:“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是由制陶术开始的。”可以说,陶器的发明,是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的标志之一,它是人类续火的使用之后改造自然的又一巨大成果。
耐人寻味的是,中国传统哲学将世界万物抽象为“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认为这五种基本元素构成了世界的本原。而在金属出现之前的陶器,正是“土”与“火”这两种元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如果考虑到和制陶泥塑造陶坯过程中水的作用和生火烧制木材的使用,则区区一件陶器身上,维系着木、水、火、土四种基本元素的共同作用。在这个意义上,陶器已经不仅仅是一种人工制品,它几乎成为早期人类利用自然资源的能力以及创造力的一个缩影。陶器,既是远古先民们的日用之“器”,又闪现着人类情感与智慧的光芒。在原初意义上,陶器正是打通了“器”与“道”之关涉的最早人工制品。
我们对陶器这一原初意义的推定得到了考古学的映证。从现今出土的远古陶器看,这些造型各异的陶制品不仅有着各自的实用功能,其整体造型本身及器身上的纹饰、图案还寄托着原始人类观念、信仰以及对于对称、均衡、对比、协调、对立、统一等形式法则的认识和体悟。著名的红陶三足壶、小口尖底瓶、人面鱼纹盆、舞蹈纹彩盆、鹳鱼石斧图缸等皆足以说明此点。
如果说陶器是全人类早期共同拥有的人工制品,那么瓷器则是中国独有的创制,它是华夏文明与智慧的象征。据现有考古资料显示,早在商周时期,中华民族的祖先们便已制作出原初的瓷器。这些早期瓷器已明显有别于陶,其胎体已然施釉,釉色通常呈黄褐或青绿,史称“原始青瓷”,为中国瓷器之始祖。青瓷之后,至南北朝时,中国又出现了白瓷;到了唐代,中国瓷器两大系——青瓷系与白瓷系已正式形成。到了宋代,中国的瓷器发展史进入了一个空前鼎盛时期,其间,以所谓“五大名窑”为代表的瓷器集体登上了历史舞台,标志着中国瓷器艺术巅峰时期的到来。在这些享誉世界的名窑瓷器中,钧瓷的历史地位独重一时,它也是当前阶段李明陶瓷艺术的基本载体,所以这也是我们要重点梳理分析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