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宫博物院藏有一件碗底刻有
“易定”款的定窑碗,为五代时期物。据故宫博物院的吕成龙先生在中国古陶瓷研究会1997年年会上发表文章介绍:“此碗高6.8厘米,口径19.8厘米,足径7.3厘米。敞口,斜直壁,圈足,胎体轻薄,内外施白釉,光素无纹饰,足内亦施白釉,外底以尖状工具刻划“易定”二字,字体瘦劲,笔画流畅,顿挫有力。系五十年代由国家文物局拨交故宫博物院收藏。与此碗相同的另一件作品现收藏于上海博物馆,二者应出土于同一墓中,刻铭亦出自一人之手”。
关于“易定”的涵义,汪庆正先生和吕成龙先生均曾有过论述。汪庆正先生从“易”是“阳”的古体考虑,认为“易定”似可解释为“曲阳定瓷”,而吕成龙先生根据“易”在古代有“交换”之意,认为“易定”似可解释为“用来交换的定瓷。”据此,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认为“易定”在这里是一个联合的地方名称,即古时的易州和定州,包括今天的易县、涞水、满城、容城;定州、望都、曲阳、无极、深泽等县市。刻在碗底是作为定烧标志,表示此碗是领有易州定州的统治者在定窑定烧的瓷器。
以地名或具体机构名来作为定烧标志的地名款识在定瓷上已屡见不鲜,如早年出土流散到英国,现藏于伦敦大维德基金会的一件五代时期的定窑白瓷盘,盘底刻有“会稽”二字,即是位于会稽郡的吴越钱氏等上层统治者向定窑定烧的瓷器标志。另外,在定窑窑址发现的刻有“尚食局”、“尚衣局”、“五王府”等铭款的瓷器,均是宫廷机构向定窑定烧的瓷器标志。
邢窑瓷器上亦有以代表具体机构的地名款识来作为定烧标志的,如在1991年第5期《考古》上发表的《河北内丘出土“翰林”款白瓷》一文中,介绍了一件唐代的邢窑瓷器,其上有“翰林”款识,应为当时的官署机构翰林院在邢窑定烧时所作的标志。
“易定”作为一个联合的地方名称,古代文献及出土文物中多有记载,如《新唐书》第七卷德宗本纪七中:“丙辰,宣武、河阳、淮南、涂泗、山南东西,鄂岳军讨吴少诚。十六年正月已巳,易定兵及吴少诚战,败绩。”《旧五代史》第三十二卷庄宗纪六中记载:“同光二年冬十月戊辰,契丹寇易定北鄙。”《宋史》太祖本纪一中记载:“已酉,执易定节度使,同平章事孙行友,削官勒归私第。”另外,在曲阳发现的五代时期北平王王处直墓的墓志上亦有“易定”一词,铭文内容为:“唐故易定祁等州节度观察处置等使检校太师兼中书令北平王太原郡王公府君墓志铭。”
五代时期是定窑承前启后的发展时期,从诸多此时期的出土文物证明,此时的定瓷品种日益繁多,造型秀丽典雅,胎体坚细轻薄,釉色莹润洁白。装饰上出现了刻、划花技法。邢窑白瓷独霸天下的局面到五代时已被定窑白瓷取代。随着定窑产品的不断完善和畅销,来窑场加工定货的自然也就增多,尤其是掌握着国家权力和财富的宫廷和地方行政机构等单位,更是以拥有精美的定瓷为荣。为了防止混淆,在定烧时以地名或机构名称作为标志刻划在器物底部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所以就出现了诸如“易定”等地名款识。(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