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五代陶瓷纪年款
[日期:2010-04-02] |
来源:绿宝石艺术陶瓷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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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期纪年款仍以刻划为主,但已有模印和釉下彩书写款。从日前l发现的资料看,唐代纪年款主要为唐宣宗大中年间(847—859年)的款铭,如“大中二年”、“大中三年八月”“大中四年岁次庚午八月丙午塑”、“大中玖年正月二十八日书记”、“大中拾年拾日叁造鼓价”等。其次为宪宗元和年间(806— 820年)款铭,如“元和三年二月卅日”、“元和三年十月十四日”、“元和五年”、元和十四年”等。另有武宗会昌年间〔841—847年)、文宗开成年间 (836—840年)、昭宗光化年间(898—901年)的款铭。如“会昌七年”、“会昌七年赵家”、“开成三年”、“光化三年十月十一日”等。五代瓷器上的纪年款见有“贞明六年”(920年)、“天成四年五月五日也”(929年)等。从窑口看,唐、五代瓷器上的纪年款主要见于越窑和长沙窑瓷器。刻划款者多为越窑,釉下彩写款者多为长沙窑。款识字体多为草书,楷书少见,落款位置不固定。这一时期年款的内容较复杂,如长沙铜官窑遗址出土的一件‘鼓价器”,其外壁釉下以褐彩书“大中拾年拾日叁造鼓价”。浙江嵊县出土的—件盘口壶上刻有‘元和拾肆年四月—日造此罂,价直壹干文”。浙江余姚上林湖东岙南山麓出土的一件盘口壶上刻有“维唐故大中四年岁次庚午八月丙五朔,胡珍妻朱氏四娘于此租地,自立墓在此,以恐后代无志,故记此罂。”这组文字表明,此盘口壶既是租地卷,又是墓志铭。上海博物馆收藏的一件越窑青瓷执壶,腹部刻划的三行文字为:“会昌七年改为大中元年三月十四日清明故记此耳。”这件器物的款识记录了当时年号的更换。湖南石渚五代长沙窑遗址出土一件瓷枕,上刻“开平三年六月廿十八日开造,夏月二女使用”。唐、五代时期的越窑瓷器中有一种罐形墓志,内容主要为纪年、人名、事迹等,纪年有 “长庆三年”(823年)、“咸通七年”(866年)、“光启三年”(887年)、“光化三年”(900年)、“龙德二年”(922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