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以前,瓷器铭文字数多寡不一,文字排列方式也各有千秋。明、清两代,帝王年号成为铭文中的主要内容,由于其字数统一(为六字或四字),因而呈现出较强的规律性。明、清的帝王年号款有横行、直行两种,横行的少见。直行排列的有楷书和篆书两种。
直行楷书年号款在宋代就有,自明宣德起盛行。明代楷书年号款有六字(“大明□□年制”或“大明□□年造”)及四字(“□□年制”或“□□年造”)两种。六字的年号款作单行、双行、三行的三种,其中三行的比较少见。(注释:这里所说的行,实际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列”)四字年号款分单行和双行两种。明代有一种写前朝年号的寄托款,文字内容和排列方式均类同于年号款。清代的楷书年号款款字有六字(“大清□□年制”)和四字(“□□年制”)两种;四字的嘉庆、道光以后极少出现。清楷书年号款的文字排列有:六字两行每行三字、六字三行每行两字和四字两行每行两字等三种。其中六字分两行每行三字的大都是官窑,六字分三行每行两字的则官窑、民窑皆有。明、清有一些类似年号的铭文如“大明年制”、“大明年造”、“大清年制”等,其文字排列同四字的年号款一样,概做四字两行每行两字。
以篆书题写的年号款较楷书款为少,明代永乐、宣德、万历等朝瓷上可以见到。其中永乐仅见篆书年号款而不见楷书款,且无论是刻划的还是青花书写的均为四字两行。(注:这些看法也不是绝对的,景德镇御窑场遗址出土过一件明确标明十几个文字的酱釉炉)清代自乾隆至同治的年号款大多以篆书书写。有两种形式:一种无边栏用红彩或蓝釉书写;另一种有双线方栏且用红釉书写居多,俗称“图书款”。无论哪一种都是每行两字,即六字的分三行而四字的分两行。篆书年号款的行距都较紧,如印章文字的排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