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族的文化艺术,只有它是可增长的,才是有生命力的;它的增长只有成为人类文明财富的一部分,才不会在挑战中消亡。但,这种良性的增长必然是与相适的土壤与环境密切相关的。无论是放大民族艺术的旅游文化效应,还是搞大活动、大制作,追求轰动效应,问题的根本性所在,多半是忽略了民族艺术及其审美文化资源生成、发展于多因集合的特性,单一地选取、甚至放大其当下可利用的价值,而事实上却于自觉或非自觉之中偏离了持续发展的目标。
民族艺术要真正实现持续发展,则必须要依托于民族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与有机性;而其特色的真正彰显,则除了要转化为优势之外,还需要有相适相谐的环境。当下,即应真正确立“整体的、和谐的发展观”,将民族艺术的生存与发展,置于民族文化建设以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系统中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