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景德镇“十大瓷厂”
2017/5/28 12:53:39
近年来,随着景德镇收藏市场对“老厂货”的青睐,“十大瓷厂”这个流行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的景德镇专有名词也“火”起来了。
但是,“十大瓷厂”究竟是指哪“十大瓷厂”?则表现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以讹传讹、自相矛盾。
为以正视听,在查阅大量史料,多次走访健在的原“十大瓷厂”干部职工的基础上,总结出以下内容,供陶瓷收藏爱好者参考指正。
1949年4月29日,景德镇宣告解放。1950年4月,成立建国瓷业公司,1952年10月,更名为建国瓷厂,为我市第一家国营瓷厂。此事基本无争议。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景德镇市政府对全市近2500家私营陶瓷小作坊进行了改造;经过联营、公私合营,逐步组成十九个公私合营厂,十六个制瓷社和十五个画瓷社。
1956年,由华光、群益、光大三个公私合营瓷厂合并为景德镇第三瓷厂,1957年更名为新平瓷厂。
1958年2月,成立出口彩绘工厂;7月与画瓷生产合作社合并为艺术瓷厂。
1958年7月,景德镇市人民委员会将第一至第九制瓷社依次更名为第一至第九瓷厂,批准为地方国营企业。9月,决定将四厂(第四瓷厂,下同)、三社(第三陶瓷生产合作社,下同)与建国瓷厂新厂合并为“宇宙瓷厂”;二厂、五厂、华电合并为“华电瓷厂”;二社、五社、六社合并为“建筑瓷厂”;十一厂和十四厂合并为红星瓷厂;六、七、九厂合并为红旗瓷厂。
景德镇为民瓷厂
景德镇光明瓷厂
景德镇景兴瓷厂
1959年1月,工艺美术瓷厂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全民所有制。2月,第一瓷厂更名为东风瓷厂。至此,景德镇建成了十个国营瓷厂。它们是:建国瓷厂、新平瓷厂、艺术瓷厂、宇宙瓷厂、华电瓷厂、建筑瓷厂、红星瓷厂、红旗瓷厂、工艺美术瓷厂、东风瓷厂。
这就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期到六十年代初期,时称“十大瓷厂”的最初来源。
1956年私营的建华瓷厂转为地方国营,同时更名为景兴瓷厂。
1961年,景兴瓷厂被并入华电瓷厂,直到1962年才又划出为独立瓷厂。因为有这么一个过程,初期的十大瓷厂并不包括景兴瓷厂。到1965年,新平瓷厂一分为二,一为新华瓷厂;一为新平瓷厂;1969年新平瓷厂更名为人民瓷厂。故此,人民瓷厂和新华瓷厂均应列入十大瓷厂之列。
1960年,由红旗瓷厂划出一部分成立红旗二厂,1961年更名为光明瓷厂。1958年开始筹建高级美术瓷厂,1965年建成投产;1966年更名为为民瓷厂。加上景兴瓷厂,国营瓷厂已超过十家。由于华电瓷厂以生产高、低压电瓷为主,后划归工业系统,改名电瓷电器公司。
建筑瓷厂以生产建筑瓷、卫生洁具瓷为主,后划归建材系统,改名建筑卫生瓷厂,1964年6月更名景德镇陶瓷厂。
工艺美术瓷厂后改名雕塑瓷厂,于1961年12月改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所以,后来人们沿用俗称,将建国瓷厂、新平瓷厂(后改称人民瓷厂)、艺术瓷厂、宇宙瓷厂、红星瓷厂、红旗瓷厂、东风瓷厂、景兴瓷厂、光明瓷厂和为民瓷厂并称为“十大瓷厂”。但此时的“十大瓷厂”实际上是指当时景德镇市生产日用瓷的十一个(含新华瓷厂)国营瓷厂。
1964年10月,市陶瓷主管部门决定,景德镇生产的瓷器一律使用“中国景德镇”新底款。如今,这个底款已经成为“老厂货”的标志之一。
文革结束后,随着形势的发展,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下放农村的人陆续调回市里;家中长子、独子等可以留在城市等等。
为解决就业问题,除了“顶替”外,雕塑瓷厂、红光瓷厂、曙光瓷厂、陶瓷彩绘工厂(后改名为新光瓷厂)等四个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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