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酒瓶产于此),此地水口盘结水路交通便利,山林茂密,更重要的是产优质沙泥,天时地利,是立窑烧瓷的绝佳场所。清代早期还在禁止盗挖土壤。
通过以上史料里的蛛丝马迹分析,实现了地理位置(慈溪一带韩瓶窑址)和“官瓶”名称的相互的印证。即宣州窑的部分窑址生产的青釉双口瓶(“韩瓶”),就是史料理的“岁(贡)官瓶”,产地就在慈溪。
安徽地区出土“韩瓶”的墓葬资料表明,其生产时代大概从宋代一直延续到清代初期。
1965-1983年清理的明中山王徐达家族墓出土“韩瓶”五件[1](图三1))。1993年4月安徽滁州珠龙乡南小庄发现明代初期中军都督府佥事李茂之夫人墓中也有“韩瓶”出土(图三2)[2]。安徽省明光市张岗墓群2003年发掘的浅穴土坑墓M1、M2出土的A型瓶,即为明清时期(图三3)[3]。安徽省肥东县长临河镇罗胜四遗址宋、清墓葬发掘出瓶27件,其中A型21件(宋墓出土),B型6件(清墓出土)(图三4、5、6)[4]。安徽广德县南塘村清代墓葬也发现陶韩瓶[5]。蚌埠市方沟明清吴氏家族墓发现10件清代早中期瓷瓶[6]。安徽肥东县黄岗墓群发现瓷瓶5件,为北宋时期[7]。凤阳县大申墓地发现宋代釉陶罐[8]。
 

从墓葬出土情况来看,不同时期,器物形制和品质有不同。推测早期的多为施釉器,胎质比较细密,器形大多修长。晚期明清的应该多施薄釉或不施釉,胎质较粗,多鼓腹,大概是因为器物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需求量大,导致产量巨大的原因。
“韩瓶”在很多文章中的叫法很多,除了“韩瓶”以外,还有“陶瓶”、“瓷瓶”、“釉陶罐”等。“韩瓶”相传是南宋抗金名将韩世忠的军队行军打仗时的军用水壶。民国史学家邓之诚著《骨董琐记》卷二“韩瓶”条记载“康熙丁亥,苏城大旱,川泽皆涸。有渔人于阳城湖中,掘得瓷罂数百,小口巨腹,容五升许。……或谓此韩瓶也,韩蕲王(韩世忠)所遗,得者遂珍之”[9]。这是“韩瓶”这一名称最早的确切记载。
光绪《宣城县志》“符里镇……宋建中靖国元年,监宣州酒税左殿直、洛阳柴巽创建真符观……。”宋代有监酒税的机构,那么金属等材质资源有限、成本过高的古代,大量的酒器就只有采用陶瓷产品。
1973冯先铭在《记志书中一批有待调查的瓷窑》(《文物》1973年第5期,45—51)一文中列出了明嘉靖四十一年《宁国府志》、明万历年《宁国府志》中记载的安徽省宣州窑岁贡“酒瓶”、“官瓶”的情况。既说明了明代宣州地区酒业的发达,又证明了岁贡官瓶之数量之巨大。
 
从辽宋金元明的国内历代考古挖掘情况和大量器物类型学研究的成果中,我们可悉这类束口颈、长深腹式样容器的陶瓷制品,基本皆为酒器的使用功能,从南到北的广大地区均有大量生产。如这种束口瓶在周边江苏浙江等地也大量出土,江苏宜兴筱王古窑址群[10]就大量生产这种瓶子,只是它们和宣州窑的这部分“韩瓶”在胎釉上会微有差别。
 
图五(图片出自《宜兴窑古代陶瓷标本集》黄兴南编著)
 
 
图六 各地出土韩瓶例
墓葬出土资料显示,此类“韩瓶”有大量一起出土,也有单个或几个随葬的,且所陪葬墓一般都是平民墓;同时在河道等水域、城市遗址等地也多见出水出土品,或作汲水时脱落,或为运输、集散时散失,都有可能。
由此可见,“韩瓶”的原型及其使用功能,首先是一种广大老百姓日常生活用品中的酒、水容器,同时也是经营酒业的官坊或私坊大量采购的、官府订造征用的“岁贡瓶”之类的贮酒具,却并非一种“军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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