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投资与收藏的11条军规
2014/5/4 22:13:44

    不时有朋友、网友询问“什么样的艺术品值得收藏?”“投资什么样的艺术品有前景?”这类问题,其实这乃是一个“一言难尽”的问题,如果摊开来讲,是完全可以写成一本大书的。但是我的朋友们恐怕等不及我将来用一本大砖头去回答他们,更何况我是否会烧制这块砖头也是个未知数。那就简明扼要地给拟出几条“军规”吧,“军规”的含义就不需解释了,你一旦犯了,后果是很严重的。 
    第一条 艺术性第一,年代第二 
    收藏古玩的朋友往往看重“年份”,而忽视东西本身的艺术性。须知,你收藏的是古代艺术品(或是今天可作为艺术品欣赏的物件),不是所有的古物。有的古物“年份”很足,却不具艺术性或艺术性甚低,则不宜纳入“艺术收藏”视野。如宋元时期的青白瓷圹碗,出土量非常巨大,真正具备艺术收藏价值的并不多,还不如年份短得多的清代艺术瓷(如花瓶、瓷塑等)。还有一个误区需纠正:总认为年代早的存世量比年代晚的少,宋代的比元代的少,明代的比清代的少,错。一般而言,艺术品比日用品少:清代的花瓶(艺术品)肯定比明代的盘碗少是肯定的。(也有个别例外:如元代的青花盘碗比宋以后任何朝代的普通花瓶少)。 
    第二条 宁收碎玉,不藏全瓦 
    艺术品有时因各种原因难保“十品”,尤其是古玩,经历岁月沧桑,常难达十分之完整度。当一件精彩但有残损的作品和一件品相完善却平庸的作品在你面前,你如何选择?你是选断臂的维纳斯还是选完整的泥人张?收藏的原则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本来古玩收藏就是“抱残守缺”,不宜有过分的求全心理。当然在两件艺术水平相当的作品前,你还是要选品相完善的那件,哪怕价格要高出几倍。另外,“玉”碎到什么程度可以接受也是必须考虑的。破损率超过一定限度就必须放弃,核心部分和关键部分如果缺损也必须放弃。比如明代德化窑观音像,如果缺一手,可藏;如果缺在头脸部,则不可藏。虽然二者破碎率都是百分之十,但后者缺损的是关键部分。此道理于书画亦然,名款缺失,与一花一石的缺失收藏价值差别甚巨。 
    第三条 宁收小名头精品,不收大名头烂品 
    作者知名度是艺术收藏投资必须考虑的一项,但是,并不等于说“知名度越高越有收藏投资价值”。收藏原则仍然是艺术性第一,知名度第二。其实,知名度是动态的,今天这幅作品的作者是小名头,五年以后或十年以后完全可能成为大名家。而你手头决定去留的作品却是静态的,今天它是名家的烂品,五年后十年后一百年后它仍然是烂品,仍然改变不了其平庸低劣的本质。 
    第四条 不是所有名家作品都有价值 
    这条有两层意思:其一,有的大名家名实难副。在中国内地这种逆淘汰的体制下,平庸者往往居上位,杰出者却居于野,此在艺术界亦然。像黄叶村、陈子庄、黄秋园这样的艺术大师甚至一生都被排斥在体制外,直到身后才大放异彩。其二,即使是名副其实的名家,其作品也不是每件皆优秀。有时因为应酬、身体健康、情绪低落等原因会创作出低劣平庸或不尽人意的作品。另外,在艺术家一生的艺术生涯中,其早、中、晚期的作品水平悬殊往往是非常大的。早年稚嫩而不成熟,晚年体衰而精力不济。是故收藏某艺术家作品有“掐头去尾”之说。一般来说,50岁到70岁这二十年是一个艺术家人生最饱满,创作最成熟而频出佳作的年龄段。当然也有早慧和早衰的例外,有大器晚成的例外。 
    有不少朋友存在两种误区:一是认为大名家的早年作品因距离今天更久远,故存世量少,更值得收藏,错。姑且不说存世量与年代久远与否不成反比,即使其早年作品存世确实少,但这些作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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